本報記者 謝若琳
見習記者 毛藝融
資本市場監管“長牙帶刺”態勢不斷延續。據《證券日報》記者統計,至少已有11個地方證監局相繼公布今年的首份行政處罰決定書(以下簡稱“罰單”)。同時,還有多地證監局公布了多份罰單。
從罰單內容看,多聚焦于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內幕交易等方面。此外,借用他人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證券從業人員違法炒股、違反私募法規等特殊領域的證券違法違規行為亦有被罰。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盧鼎亮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這釋放出監管部門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從嚴打擊資本市場相關違法違規行為的信號,通過強化處罰力度提高違法成本,以立體化懲戒提升執法震懾作用,從而進一步維護證券市場健康穩定發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增強市場參與者的信任和參與度,確保市場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嚴打證券從業人員違規炒股
深圳證監局公布的今年首份行政處罰決定書指向證券從業人員違法買賣股票行為。罰單顯示,當事人韓某已取得一般證券從業資格,為證券投顧視頻制作人員,深圳證監局責令韓某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并處以3萬元罰款。
“證券從業人員具備一定的信息優勢,能夠接觸大量的公司財務信息、行業信息、政策變化等公開或非公開信息。嚴厲打擊證券從業人員違規買賣股票能夠有效保護投資者利益、防范市場操縱、防止內幕交易、預防利益沖突。”盧鼎亮表示。
證券從業人員不得買賣股票是《證券法》的基本要求。此前2月9日證監會發布消息稱,堅持“零容忍”執法,集中處理多名從業人員違法炒股。數據顯示,2019年至2023年,證監會共查辦67起從業人員違法炒股案件,對139人作出行政處罰,著力構筑“不敢、不能、不想”違規炒股的長效機制。
盧鼎亮表示:“對有關從業人員違法違規炒股的行為作出罰沒、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涉嫌內幕交易行為移送司法機關,認定不適當人選、出具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等處罰,充分體現了全面加強執法,監管‘長牙帶刺’的趨勢。”
借用他人賬戶炒股遭重罰
廣東證監局官網上掛出的2024年首份行政處罰決定書,劍指借用他人賬戶從事證券交易行為。罰單顯示,當事人謝某娣借用多個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與賬戶提供方約定按照一比二的比例出資,在借用期間證券交易總額高達35.77億元。謝某娣被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40萬元的罰款。
內蒙古證監局官網公布的今年首份行政處罰決定書,同樣指向借用他人賬戶從事證券交易這一違規行為。當事人孫文彪借用“張某”銀河證券賬戶、“邸某平”方正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當事人孫文彪被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50萬元罰款。
2020年3月1日施行的新證券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規定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新證券法強化了賬戶實名制要求,擴大規制主體范圍。
談及借用他人賬戶的危害,北京市惠誠律師事務所律師盧若崢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借用他人賬戶從事證券交易可能助長民間配資行為,也可能引發操縱市場行為,干擾其他投資者的決策,危害證券市場的正常運行秩序,影響證券市場功能的發揮。”
對普通投資者來說,出借證券賬戶也可能面臨行政處罰。盧若崢建議,投資者應按照實名制要求開立證券賬戶,注意定期更改密碼,加強賬戶的安全設置。同時,避免出借證券賬戶,以免陷入民事糾紛、損失資金。